许昌陶瓷职业学院是2010年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设置,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于风景秀丽的华夏文化发祥地、汉魏历史文化名城、钧瓷之都许昌市。

学院设有教育与表演艺术、建筑与陶瓷设计、经贸与工商管理、信息与机电工程4个二级学院,公共基础部、思政部、中专部3个教学部,开设有学前教育、戏剧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园林技术、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材料工程技术等35个专业。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结合实际,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各高校、科研院所、研究机构等应往届硕士研究生;

2.在校及工作期间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员工、获得专利或技能比赛等荣誉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双师型”教师优先考虑;

4.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考虑。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许昌陶瓷职业学院2021年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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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工作;

4.符合岗位学历要求(应聘的毕业生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四、招聘原则

1.面向社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等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择优录用;

2.中级及以上职称者通过面试后,直接签订聘用合同;

3.简历及应聘材料(相关证件、主要获奖证书、成绩单等)扫描成PDF文件,通过我院招聘邮箱以附件形式发送,筛选后将电话通知面试,应聘材料要求详见本公告第六条(应聘方式及注意事项);

4.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1月27日。

五、福利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转正后工资待遇按照许昌陶瓷职业学院薪资标准执行;

2.学院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教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3.学院提供教师进修培训机会;

4.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带薪寒暑假期,并享受节日福利。

六、应聘方式及注意事项

1.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个人简历以附件形式发至学院人事处邮箱xctyrsczp@126.com,简历名称备注为“姓名+专业+学历+应聘岗位”,并附个人照片);

2.简历及应聘材料包括:(1)涵盖个人基本信息的个人简历;(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业技术等级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主要荣誉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主要获奖证明等;(3)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3.面试时请携带个人简历及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应聘材料(除相关证件原件和个人作品外)不予退还;

5.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6.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以防受骗;

7.发送邮件标题以如下统一格式命名:“应聘部门-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学位-最后毕业院校”。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者谨慎选报。

七、聘用

1.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三方协议;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学院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许昌市建安区永宁街2号许昌陶瓷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461100

联系电话:张老师 0374-5366699

投递邮箱:xctyrsczp@126.com

学校网址:https://www.xccv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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