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昝秀丽

  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18日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提出,发挥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综合履职的优势,突出加大对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重点领域核心技术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加强对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网络域名、数字版权、数字内容作品等网络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依法惩治滥用知识产权排除市场竞争、阻碍创新的行为,推动数字技术成果的创新发展和转化。

  《意见》共6方面21条,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重要部署,结合检察履职实际,从网络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以及法治研究、队伍建设等方面,对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聚焦数字产业创新发展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保障,需要检察机关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数字市场公平竞争和数字产业创新发展,因势而为、能动履职。

  据悉,检察机关将从三方面出发,通过高质量履职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将依法平等保护数字经济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利用网络发布负面不实信息诋毁企业商业信誉、实施敲诈勒索等犯罪的惩治力度。加大对电商消费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主体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立足检察职能,依法稳妥探索推进反垄断公益诉讼,防止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数据算法优势实施垄断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打击治理刷单炒信、直播售假、流量劫持、勒索维权、虚假广告和恶意抢注商标、域名、深度链接等不正当竞争活动,维护数字市场公平竞争的良好秩序。

  将突出加大对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重点领域核心技术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加强对网络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大力加强对企业数据产权的司法保护,推动数字技术成果的创新发展和转化。同时,高度关注“元宇宙”、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新技术新业态所涉及相关法律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综合研判,准确把握创新发展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保护创新发展,又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叠加演变。

  此外,将以全面推行企业合规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在网络数字领域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和落实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的制度机制,有效预防网络违法犯罪。

  维护网络系统安全数据安全

  近年来,随着网络空间的拓展和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安全呈现出许多新形势新特点,对检察履职办案提出了新要求。“为此,检察机关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司法办案职能,聚焦三个方面安全形势重点推进、持续发力。”最高检第四检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具体包括,聚焦捍卫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坚决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维护网络政治安全是检察机关首要政治任务。检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政权、间谍窃密等犯罪活动,依法严惩利用网络实施的暴力恐怖、邪教破坏等犯罪,坚决捍卫国家安全。

  聚焦维护网络系统安全、数据安全,依法严惩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犯罪。要加大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惩网络黑客非法侵入、非法控制、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特别是涉及国家安全、民生重要领域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犯罪。依法严惩针对我国重要信息系统、窃取关键数据,以及其他泄露、非法获取、非法利用数据犯罪。推动压实网络运营者、数据处理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筑牢网络数据安全屏障。

  聚焦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链条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犯罪。当前,传统犯罪迅速向网络空间蔓延,加之网络平台、技术工具的加持效应,社会危害不断放大。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犯罪,依法从严惩治,全链条打击背后的网络黑灰产,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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