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具有

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本科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9年4月28日至2002年4月28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关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条件

1.本次公开招聘设置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为服务山西省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占总计划岗位的12%),是指下列人员: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20年服务期满(含到2020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含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消防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招聘岗位名额,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名额转入相同招聘部门相同专业要求的一般性岗位名额进行招聘。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已入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能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